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
身分證遺失時→ 法令修改了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
身分證失時,請千萬記得

(1) 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錯誤示範
(2) 開立遺失三聯單 →錯誤示範
(3) 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 分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

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

1. 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二吋的
2. 規費 200 元
3. 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 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 也可以 ]
4. 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分證領 / 補 / 換 發手續 

大約 5-10 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分證 領 / 補/ 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 身分證 領 /補 /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 (原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邦之聲:
這篇文章擺明是PO給女友看的,印象中有點迷糊的她曾把錢包(貼身包包)放在火車上的經驗。
(但卻有記得把名產帶下車。)
所以當大家如遇以上的狀況時,(最好不要有啦!)就快點依此方式來作吧!
這年頭,身份被盜用是很恐怖的。
想到,我姐在高中時,竟然有次收到繳稅的通知單,神奇的是,上頭的身份證字號竟然是一樣的。
記得最後好像搞的很複雜才處理好...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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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ngmanto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