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安:

“珍惜在一起的時光,何必,在分手後,再說你有多愛他。”

這句話是我看完妳長達近二千字的留言後,想對你說的。
其實看完妳的留言後,我猜想妳是高中生。
所以再次看了妳的網誌後,原來,妳已是個大學生了。
只是我不清楚妳的個性及妳的他,你們是如何的相處過。所以也無法在看完電影的故事大綱後,就對影片下個結論及評語。

由於對妳,我不熟識,對他,我更不清楚。所以僅提供我個人對愛情的淺見及態度,但還是希望妳以妳自己這個年紀該有的態度及想法去面對妳所遇到的抉擇。如果18歲就用28歲的態度去處理,或許更成熟或許更老練,但卻失去了年輕時的熱力及不悔的衝動。

因為這些苦澀的年少往事,才是供我們一再玩味的回憶。

關於妳留言中所提到多次“愛”這個字,由於我仍無法理解時下未有能力去負擔責任的年輕人,口口聲聲用愛這個字來形容喜歡或欣賞另一個人。並且可以在今天瘋狂愛上他,明天就斷然的選擇離去,如此強烈對比的態度,實在不認同這個怪異的現象,稱之為愛,或是一段愛情。

關於妳的留言,我反覆看了幾遍,發覺,其實他沒那麼喜歡妳,而妳也不是很認真的喜歡他。不知事實如何,如果離我猜的不遠,那又何必如此在乎呢?

如果妳氣的只是他認為妳沒有用心或付出,如果妳在乎的只是他誤解妳沒有跟他一樣用情如此的深,如此的錐心泣血。那妳大可不必再用眼淚去證明妳的無罪。

因為有或沒有,妳自己內心最清楚,也沒有必要再去向任何人證明,妳是無情還是深情的女生。因為生活是妳自己要去過的,太過在乎旁人的眼光及看法,對妳自己不見得是好事。另外,家人是不會害妳的(理論上),如果妳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叛逆期的口氣),那後果也請妳自己要負責了。

另外,其實大多數每個人的心都是脆弱的,所以我們會以一種試探性的口吻去旁敲側擊,觀察對方的反應,是否也跟自己有相同的心意。如果是就掌聲鼓勵,如果不是,就謝謝光臨吧。

所以在沒有正式的交往前,大多數的男女不都是以試探性的語氣去TEST對方的反應嗎?妳也別太過在意,畢竟每個人都有喜歡誰的權力,妳也喜歡對方就接受,妳不喜歡就SAY NO,不用把事情搞的過於複雜化。

PS:因為我覺得有些話是說給自己聽的,希望自己也能警惕。有些話或許別人也可以參考,或給我不同的意見,所以將這信公開,希望妳別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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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ngmanto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