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長」說過「部落格」有種特別的魔力。
其實他根本不太清楚什麼是部落格,他也是隨口說說的。不過我想了想,也的確,部落格真有種特別的魔力。

我好奇這魔力是部落格製造出來的,還是面對電腦銀幕前的讀者所幻想出來的。

部落格裡,不管你是每天條例式的列出人、事、時、地、物。還是用散文、文言文、新詩等的方式去表達出自己的情緒,其實我覺得部落格最大的魔力所在。

滿足動物的偷窺慾。滿足動物的情緒發洩。
我想這是最基本也是最大的魔力吧!

有人說喜歡看我的日誌,每天或有空時都會固定來看。
是關心我?喜歡我的文字?還是也滿足他個人的偷窺慾嗎?

而這裡,一直是我情緒發洩的一個好管道。
在這裡,沒有對錯,只有誠實與否。
如果連自己的部落格裡,都要帶著假面去面對自己或別人,是多麼可悲的事。

我也固定的去偷窺別人的部落格,當然,我關心的比例是佔大多數。

佩服日舞公園裡的藍與紅,公園裡的他們,曾經很誠實,也用了令人舒服的文字去表達他們想表現的情緒。

記得二個月前「茉」說過,她也想要有這樣般的感覺,兩個人一起寫日誌的感覺。記得我寫過,但維持不久。那是在我當兵的時候。

「萍」買了一本日記給我,希望在外島的我能寫下什麼,回來的時候能與她一起分享。我沒寫多少,一方面是業務太重,一天睡眠約4個小時,持續了半年多。體重也維持在苗條的63公斤。

但另一個沒持續寫下去的原因是,那時的我,學不會誠實。
因為我知道她會看到,我猜想著她看到後的反應,所以我避免掉這樣的局面。我選擇寫我該寫的東西,而不是全部我想寫的東西。

如果那天,我有了女朋友,那我應該會不再去寫太多有關愛情的日誌。
因為我會直接對她說,讓她感受我的喜怒哀樂。
不必透過日誌,因為像了學生交報告的程序。

如果有了固定關心我的朋友,我也會像現在一樣固定上來表達我的情緒。畢境,透過文子的發洩,其實在輸入的過程中,已經是最好的自我療程。

而且,愛情並不是生命中的全部。
我還有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的電影,我的書。

如果因為愛情而失去這些,似乎不太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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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ngmanto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